关于申请大连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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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时间:2015年9月14日 1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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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企业: 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》,大连市科技局、财政局共同出台了《大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》。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: 1、科技创新券(以下简称创新券)是市政府为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,通过事前引导企业需求、事后兑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型政策工具,是依托大连市科技局主办的“科技指南针”网上平台(以下简称平台)发放、使用、兑付和管理的虚拟代金券。 2、创新券发放对象包括:在本市注册和纳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企业规模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要求,产业领域为:电子信息、软件互联网、生物与新医药、新材料、装备制造、新能源与节能、资源与环境、科技服务业、现代农业等。 3、创新券用于企业向我市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,暂限于科学仪器设备使用、科技查新、科技政策培训、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咨询(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)等科技服务。服务提供单位须在平台上注册并提供明确的服务内容、价格等信息。不支持与科技创新无关的检验检测等活动。 4、企业自行与符合条件的平台服务机构进行供需对接,先行支付服务费用,并由服务机构开具相关财务凭证。 5、企业在平台指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出补助申请,并按照规定比例领取补助。其中使用科学仪器设备、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咨询(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)等服务补助最高为30%,科技查新为50%,科技政策培训为100%。 6、请各申报企业于2015年9月24日前提交《科技创新券申请表》至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办公室。 7、联系人:郑帆帆、崔岩(联系电话:84106749、84105185)
有意申请大连市科技创新券的企业,请尽快与科技园办公室联系,科技园办公室将详细解读有关政策要点及申报注意事项。
附件1:大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.doc 附件2:大连市科技创新券政策解读.doc 附件3:大连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.xls |